巨星农牧(603477)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সং | | --- |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 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细则第三章所述的独立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乐山巨星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 "《独董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