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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STSSTS(SH:603322)2025-09-08 09:4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细则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