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600365) -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WINTELL & CO CHANGCHUN O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9月8日下午 15:00 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 28 号)召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 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 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 法律意见书依据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