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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002596) - 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Hainan RuiZeHainan RuiZe(SZ:002596)2025-09-08 10:01

第三条 公司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 理,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 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同时,具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总 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 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是指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的公司分 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