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对外投资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 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投资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投资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