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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CHQSXPCHQSXP(SZ:000565)2025-09-08 11:16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度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人构成,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