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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00056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CHQSXPCHQSXP(SZ:000565)2025-09-08 11:16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