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归属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归属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216898 邮编:518000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峰岹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