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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LedmanLedman(SZ:300162)2025-09-08 11:5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 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 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