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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升股份(688478)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准智能"或"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准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 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