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