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3003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