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0005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 设决策机构,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 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 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 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