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 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