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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MTEKEMTEK(SZ:300938)2025-09-08 12:46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 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 1 页 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