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68873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 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 引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壹石通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壹石通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