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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30044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 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