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 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