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 第六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 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 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 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维护公 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