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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605399)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06 号 致: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晨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会议"或"本 次会议"),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