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83639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 于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 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