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昕软件(688095)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福建福昕软 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百分之五十 的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超过半数人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 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