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IYLANDS LAW FIRM XI'AN OFFICE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要求,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通源 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梦颖 律师、潘洁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 HYLANDS LAW FIRM XI'AN OFFICE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