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印章类型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包 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签字章、董 事会、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政府部门或行政机 关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 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授权代表人签字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的文件、协议、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申报材料等。 (三)财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