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确保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 职权,忠实履行义务,规范总经理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 益,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 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 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