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ClinPlusClinPlus(SZ:301257)2025-09-09 11:02

普蕊斯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除外) 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