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9月)
ClinPlusClinPlus(SZ:301257)2025-09-09 11: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蕊斯(上海)医 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