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 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相应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