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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0025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SierteSierte(SZ:002538)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 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设审计负责人1名,由审计 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 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 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 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