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