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6015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9月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根据本制度 的规定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 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