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法 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适用本办法,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相关 规定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