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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0000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的人,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 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并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 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