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北 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 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