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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CREATCREAT(SZ:002350)2025-09-09 11:32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条款与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有抵触,以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在本规则中,股东会指公司股东会;股东指公司所有股东。 第二章 股东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