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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0012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 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对外担保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供 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并严格执 行提供担保审议程序。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