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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300505)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KMCJNCKMCJNC(SZ:300505)2025-09-09 12:0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4 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业 务行为不适用本节规定。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委托理财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 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