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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83394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Y&JY&J(BJ:833943)2025-09-09 12:03

| |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违反《公司法》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 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