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一)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交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