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 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总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 程》、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