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赫美集团(0023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MJTHMJT(SZ:002356)2025-09-09 12:4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报请董事会批准。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会 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