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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 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