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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第 2 号格式指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 员")。上述相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