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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 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山东山 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1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