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 -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验真码:7E362363MZ1670ES0 致: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 . 法律意见书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九齐非诉字第 04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 格式》以及《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烟台 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夏亭亭律师、 陈玮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