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