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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LEEJUNLEEJUN(SZ:002651)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 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 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 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的,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成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