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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LEEJUNLEEJUN(SZ:002651)2025-09-10 09:16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人)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