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 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 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 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事项有直接或间 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