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格灵深瞳(6882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DeepGlintDeepGlint(SH:688207)2025-09-10 09:3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权益,提升审计 ...